2026 中國出口退稅政策大轉向:台商與台灣轉口貿易的衝擊地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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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中國出口退稅政策大轉向:台商與台灣轉口貿易的 衝擊地圖

2026 年 4 月新政上路,中國對光伏組件、鋰電池等再砍出口退稅。本文盤點 2024–2027 兩波公告的稅率變動,剖析對台商在陸出口與台灣轉口貿易的成本衝擊與因應策略。

來源 民生國際物流 · 作者 Paul Liang · 更新 · 閱讀 10 MIN

FAQ — 4 題台商最常問的問題

Q1. 我的 HS Code 不在這次清單中,是否還有 13% 退稅?

A. 大部分一般工業製品仍維持 13%,但建議以最新版《出口退稅率文庫》或財政部公告附件清單為準,避免子目差異造成誤判。

Q2. 2024-12-01 之前簽的合約,能否援用舊退稅率?

A. 不行。退稅率以海關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為準,與合約日、付款日無關。

Q3. 鋰電池 2026-04 後的 6% 過渡期,能不能提早 ship 來鎖住 9%?

A. 只能說,2026-03-31 前完成出口報關的櫃適用 9%;4-1 後一律 6%。橫跨日期建議拆櫃並提早結關。

Q4. 改走台灣直出或東南亞轉出,物流成本會增加多少?

A. 依商品、航線、貨量而異。一般而言海運費差距 5–15%,但加上中國端退稅歸零,總體出口成本可能反而台灣直出更具競爭力,建議實際試算個案。

兩波公告,把出口加工的補貼時代推向終點

2024 年 11 月和 2026 年 1 月,中國財政部與稅務總局接連發布兩份公告,把出口退稅政策推向 1996 年以來最大幅度的緊縮。對中國境內生產、仰賴退稅來填補微薄毛利的台商,以及借道中國加工再出口的台灣轉口貿易商而言,這不是政策微調,而是要重做毛利計算、產線佈局與物流路徑的時刻。

兩份公告先後對哪些品項動刀

公告 生效日 影響品項 稅率變動
2024 年第 15 號 2024-12-01 鋁材(HS 7604–7609)、銅材(HS 7407–7412)、化學改性動植物油脂(HS 1518) 13% → 0%
2024 年第 15 號 2024-12-01 光伏組件、鋰電池、成品油、部分非金屬礦物製品 13% → 9%
2026 年第 2 號 2026-04-01 光伏組件(HS 8541.41–43) 9% → 0%
2026 年第 2 號 2026-04-01 → 2027-01-01 鋰離子蓄電池(HS 8507.60) 9% → 6% → 0%

鋁、銅、油脂類「零退稅」:直接吃掉 10–11% 毛利

鋁擠型、銅板帶、銅管等下游加工品是台商最常受傷的品項。一個 13% 退稅的單品從 2024-12-01 起變成 0%,等於含稅出口報價毛利率立刻被吃掉 10–11 個百分點(以一般 13% 進項估算)。許多原本靠退稅補貼出口報價的廠家,面臨的不再是「讓利問題」,而是「 訂單能不能繼續走中國」的問題。

光伏與電池:2026 年 4 月是分水嶺

台商於江蘇、安徽、四川佈局的光伏組件廠,自 2026-04-01 起出口完全沒有退稅可拿。鋰電池稍緩——2026-04-01 到 2026-12-31 仍有 6% 過渡期,但 2027-01-01 之後同樣歸零。電池產業的兩階段退場安排,提供半年多的緩衝期讓廠商重新議價、調整轉移策略,建議於 2026 下半年內完成路徑重評估。

台灣轉口貿易的選擇題:是否仍經陸轉口

過去常見模式: 台灣供應原料 → 中國加工 → 出口歐美。退稅是這條路徑的關鍵潤滑劑。當鋁、銅、光伏、電池等品項退稅歸零,繼續走「台灣 → 中國 → 第三國」的路徑,加工方的毛利將被中國這一段的成本壓力吃掉,使台灣出貨方議價空間變小。部分品項已經出現「 直接從台灣出口給歐美客戶」「 轉到越南、馬來、印尼加工」的回流現象。

關鍵判讀工具:報關出口日期決定一切

💡 民生小叮嚀——跨越 2024-12-01 與 2026-04-01 兩個臨界點的單,「報關單上的出口日期」決定適用退稅率,不是合約日、付款日或裝船日。實務上請務必與貨主、貨代、報關行三方確認結關時點。橫跨日期的櫃,建議拆單或事前安排排程,避免因一兩天的差異被套用較低退稅率。

民生海運多點佈局可以怎麼幫上忙

民生國際物流自 1925 年創立,長期經營兩岸三地航線:自有航線含 CT1 基隆/台北/台中↔上海/寧波、CT2 高雄↔上海/寧波、長江江海聯運(重慶/武漢/南京 → 上海),並可代理安排東南亞與全球各港。「中國轉出」「台灣直出」「東南亞接手」三條路徑都有運力與報關支援。當台商或貿易商面對退稅退場、需要重新規劃路徑時,可一站式比較三條路徑的總體成本與時效,並協助辦理報關、文件、原產地證明等實務工作——既保留中國產線的彈性,也準備好台灣與東南亞的替代路徑。

結語——2026 下半年是再評估窗口

2027-01-01 鋰電池全面取消退稅之前,建議廠商於 2026 下半年完成路徑重評估、報價結構調整與供應商議價。退稅政策的下一步動向仍待觀察,但「 中國作為退稅補貼型出口加工地」的時代已經明確走向終點。提早佈局多點生產與多元物流路徑,是 2026–2027 年最值得啟動的策略動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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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

  • 中國財政部、稅務總局公告 2024 年第 15 號(2024-11-15 發布,2024-12-01 生效)
  • 中國財政部、稅務總局公告 2026 年第 2 號(2026-01-08 發布,2026-04-01 生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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