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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 知識攻略 PLAYBOOK | TRIANGULAR TRADE + OBU
台灣三角貿易+OBU 實戰:海外公司架構與稅務一次拆
台灣三角貿易賺價差但怎麼合法不被查?OBU 海外帳戶+海外公司怎麼搭、家數遞延+境外所得怎麼算、CFC 反避稅紅線在哪一次拆給你。
來源 民生國際物流 · 作者 Paul Liang · 更新
2026-05-26 · 閱讀 15 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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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講結論:三角貿易不是「逃稅」,是「合法的全球供應鏈架構」
很多老闆聽到「三角貿易」就以為是逃稅、洗錢——
錯。我直接跟你說:三角貿易是
80% 台灣中大型出口商在用的合法架構——半導體、IC 設計、PCB、機械、貿易商幾乎都在做。重點不是「能不能做」,而是「
2026 年 CFC 反避稅上路後,怎麼做才合法」。
💡 關鍵三件事:
1.
三角貿易= 台灣 A 接單、海外 B 出貨、第三國 C 收貨——錢在 A、貨從別地走
2.
OBU(國際金融業務分行)是台灣銀行的「離岸帳戶」,三角貿易資金核心
3.
2023 CFC 實施 + 2025–2026 PEM 加強稽查——海外公司「沒實質」就被穿透課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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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角貿易是什麼?三種典型情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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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境 A
純文件貿易
台灣 A 接美國 C 訂單 → A 向中國 B 下單 → B 直送 C → A 收 C 錢付 B 錢賺差價。
貨不經台灣——最典型「轉口型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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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境 B
海外控股公司中轉
台灣 A → 設新加坡/香港/BVI 子公司 D → D 接單、D 向 B 採購、B 直送 C → D 賺差價(留新加坡/香港)。
新加坡 17%、香港 16.5% 稅率低於台灣 2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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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境 C
境外營運架構
老闆在台灣,海外公司有實際員工、業務、決策。
真正跨國公司做法。
2026 CFC+PEM 加強稽查後,這條才是正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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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具一:OBU vs OSU vs OEU vs DBU 差別
| 帳戶 |
全名 |
用途 |
主要稅務 |
| OBU |
Offshore Banking Unit 國際金融 |
境外公司在台銀行帳戶 |
利息免稅、交易隱密 |
| OSU |
Offshore Securities Unit |
境外公司在台券商證券帳戶 |
證券交易免稅 |
| OEU |
Offshore Insurance Unit |
境外公司在台保險帳戶 |
保險所得免稅 |
| DBU |
Domestic Banking Unit |
台灣境內帳戶 |
完整課稅 |
💡 OBU 開戶實務:
誰可開:境外公司(BVI、開曼、香港、新加坡)/ 個人非台灣稅務居民
必備:境外公司註冊證書 / 董事會決議 / 股東名冊 / 受益人聲明
主要銀行:國泰世華 / 中國信託 / 兆豐國際 / 富邦 / 玉山
時間:1–3 個月(KYC 嚴格化)·
開戶費:USD 100–500·
最低存款:USD 5,000–5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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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具二:海外公司架構選擇
| 選項 |
設立成本 |
維護/年 |
稅率 |
透明度 |
適合 |
| 香港 |
USD 1.5K–3K |
USD 1.5K–3K |
16.5% |
中 |
中港兩岸貿易、CEPA |
| 新加坡 |
SGD 5K–10K |
SGD 3K–6K |
17% |
高 |
全球業務、東協為主 |
| BVI |
USD 1.2K–2K |
USD 1.5K–2.5K |
0% |
低 |
純控股、不從事實質 |
| 開曼群島 |
USD 3K–5K |
USD 3K–5K |
0% |
中 |
上市架構、私募基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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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Q — OBU 與架構選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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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. 小規模三角貿易(年收 USD 50 萬以下)需要設海外公司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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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
多半不需要。直接用台灣 A 公司操作享「外銷免營業稅 + 沖退稅」優惠。設海外公司年維護 USD 5,000–10,000,年收不到 USD 50 萬省的稅還不夠付維護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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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. OBU 帳戶安全嗎?國稅局會查到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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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OBU
不是隱形帳戶。2018 年起台灣加入
CRS(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),OBU 資訊跟全球 100+ 個國家自動交換。OBU 不違法,但不能用來隱匿所得——
你的台灣國稅局查得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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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. BVI 公司現在還能用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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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能用但 2024–2026 大幅受限。
CFC:BVI 0% 稅率 → 100% 被穿透課稅;
銀行開戶:90% 銀行拒絕純 BVI 空殼開戶。
建議用途:純控股(持有其他公司股權)、不從事業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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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. 香港跟新加坡哪個適合台灣中小企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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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
預算 USD 5K–15K/年:香港(設立、維護便宜+CEPA 享中國優惠,適合做中國+部分東協)。
預算 USD 20K+/年:新加坡(FTA 網絡最廣、政治穩定,適合做全東協+全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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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具三:CFC + PEM 反避稅新制——三角貿易最大紅線
CFC = 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 受控外國公司。台灣自 2023/1 實施 CFC——個人股東持有海外公司 ≥ 50%、且該公司「所在國低稅負(< 14%)」或「無實質經營」,該海外公司的所得會被穿透到台灣課稅。
| CFC 判定條件 |
是 → 進入評估 |
否 → 不適用 |
| 台灣個人持股 ≥ 50% |
是 → 評估 |
否 → 不適用 |
| 公司所在國法定稅率 ≥ 14% |
是 → 不適用 |
否 → 評估 |
| 有實質經營(辦公室、員工、業務) |
是 → 不適用 |
否 → 評估 |
| 年盈餘 ≥ 新台幣 700 萬 |
是 → 必課稅 |
否 → 可豁免 |
PEM = Place of Effective Management 實際管理處所。台灣 2025–2026 加強稽查 PEM——即使公司「註冊在境外」,但如果「實際決策、會計、人事、營運在台灣」,會被視為「台灣稅務居民」,全球所得在台灣課稅 20%。
| PEM 判定標準 |
在境外 |
在台灣 |
| 重大決策做出地點 |
✓ |
PEM 在台灣 |
| 會計記帳處所 |
✓ |
PEM 在台灣 |
| 主要管理人居住地 |
✓ |
PEM 在台灣 |
| 50% 以上董事居住地 |
✓ |
PEM 在台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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🚨 白話:你的「BVI 公司」如果老闆在台灣、會計在台灣、決策在台灣 → 國稅局可能直接認定 PEM 在台灣 →
整家境外公司的全球利潤都被視為台灣公司,課 20% 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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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家數遞延納稅」優惠 vs CFC 衝突
| 狀況 |
過去(2023 前) |
現在(2023–2026) |
| BVI 子公司賺 USD 100 萬不分回 |
不課(遞延) |
CFC 穿透課稅 20% |
| 新加坡子公司(有實質)賺 USD 100 萬不分回 |
不課 |
仍可遞延(不在 CFC) |
| 香港子公司(有實質)賺 USD 100 萬不分回 |
不課 |
仍可遞延(不在 CFC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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✓ 結論:有實質 = 仍可遞延;沒實質 = CFC 立刻課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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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「境外所得 670 萬免稅額」怎麼用
| 項目 |
金額(NT$) |
| 海外股利所得(USD 100 萬 × 30) |
3,000 萬 |
| 670 萬免稅額 |
− 670 萬 |
| 計入最低稅負 |
2,330 萬 |
| 最低稅負 20% |
466 萬 |
| 實際綜所稅率(直接領) |
50%+ |
| 節稅效果 |
約 530 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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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Q — CFC/PEM 與節稅工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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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. CFC 申報怎麼算所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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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海外 CFC 公司「當年度盈餘」× 你的持股比例,計入個人綜所稅或公司營所稅。範例:BVI 公司賺 USD 100 萬你持股 100% → 個人多 USD 100 萬所得 →
課個人綜所稅 4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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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. PEM 怎麼避免被認定在台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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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五件事做齊:
1.
重大決策在境外(會議在境外開、有 Minutes)
2.
會計記帳在境外(找境外會計師)
3.
管理層在境外(至少 1 名實質董事住境外)
4.
辦公室在境外(實體+租賃合約)
5.
員工在境外(至少 1–2 名當地員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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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. 家數遞延 2026 還能用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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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能,但條件嚴格:境外公司
有實質經營(辦公室、員工、業務)+ 公司所在國法定稅率 ≥ 14% + 不在 CFC 範圍。海外子公司不能是空殼——
要真的有事做、有人做事、有當地稅務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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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. 海外所得 670 萬免稅額是每人還是每戶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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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
每人每年。家庭可分戶操作:老闆夫妻分別持有海外公司股權,
各自每年 670 萬免稅,合計每年 1,340 萬。注意夫妻財產登記、贈與稅、最低稅負合併計算規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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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. 完整架構規劃需要多少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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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
簡單版(香港或新加坡+OBU):設立+第一年 USD 15,000–25,000,後續 USD 8,000–15,000。
完整版(含實質+法律意見書):設立+第一年 USD 50,000–100,000,後續 USD 30,000–60,000。
年銷 USD 200 萬以上才划算做完整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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• 民生國際物流
三角貿易第三地物流規劃 + OBU 對接
台灣–中國–東協三角海運安排 · 報關與境外公司架構對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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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來源
- 台灣《所得稅法》第 43-3 條 CFC 受控外國公司
- 台灣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》第 12-1 條 PEM 實際管理處所
- 台灣《國際金融業務條例》OBU/OSU/OEU
- 財政部 2023 CFC 實施辦法 + 2025–2026 補充函釋
- 新加坡 IRAS Substantial Activities Requirements
- 香港稅務條例 16(1) + Profits Tax Guide
- OECD BEPS Action 5 Harmful Tax Practices
- CRS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(OECD)
- 台灣財政部 海外所得課稅問答集(最新版)
- 民生國際物流 國際稅務顧問部 2015–2026 三角貿易架構案例彙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