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RADE TERMS / 採購決策
報價不同,先把比較基準拉齊。
FOB 與 CIF 運費誰付、風險何時移轉?用同一批貨比較完整到貨成本,拆解目的港費用、保險與 FCA 選用,附採購檢查清單。
費用分工
分清主運輸與目的港費用
風險移轉
付款方不等於全程風險承擔方
完整到貨成本
用相同範圍核對兩份報價
FOB 和 CIF 最容易讓人混淆的地方,是「誰付運費」不一定等於「誰承擔運送途中風險」。買方拿到兩份不同條件的報價,如果只比較發票上的總金額,可能把目的港費用、保險保障與內陸配送漏掉。
先記住三件事:FOB 通常由買方安排主運輸;CIF 由賣方安排至指定目的港的運輸並投保;兩者在 Incoterms® 2020 下,貨物依約裝上起運港船舶時,通常就是風險移轉的關鍵點。CIF 不是「賣方一路負責到你的倉庫」。 ICC:CFR、FOB 與風險/所有權的區別
FOB、CIF 中文意思與責任比較
FOB 是 Free On Board,常稱船上交貨或離岸價;CIF 是 Cost, Insurance and Freight,常稱成本、保險費加運費或到岸價。實際合約要寫出指定港口與採用版本,不能只有三個英文字母。
比較表格 · 小螢幕可左右滑動
| 比較項目 | FOB | CIF |
|---|---|---|
| 主運輸安排 | 通常由買方安排 | 由賣方安排至指定目的港 |
| 海運費 | 通常由買方支付 | 計入賣方報價範圍 |
| 賣方的投保義務 | 條規本身未要求賣方投保 | 賣方須提供符合條規的保險 |
| 風險移轉重點 | 起運港裝上船 | 起運港裝上船,不是抵達目的港 |
| 進口清關與稅費 | 通常由買方辦理、負擔 | 通常仍由買方辦理、負擔 |
| 報價需寫明 | 指定裝運港 | 指定目的港 |
例如「FOB Shanghai, Incoterms® 2020」與「CIF Keelung, Incoterms® 2020」各自指出不同的指定港口。港口名稱只是第一步,仍須確認實際服務、裝船安排與目的港費用。
CIF 包含海運費,為什麼到港還要付款?
因為到港不等於完成全部進口作業。貨物從抵達港口到進入買方倉庫,中間可能還有換單、場站作業、進口報關、查驗、稅捐與卡車配送。
這些費用是否已包含,應查看買賣合約及運送契約。尤其卸貨或場站費用,有些已包含在賣方簽訂的運送契約中,有些沒有,不能一概認定全部由買方再付,也不能把 CIF 當成所有目的港費用全包。
買方可以在下單前要求提供「目的港預估費用表」,至少列明收費項目、計費單位、幣別、付款對象與有效日期。拼櫃貨另須注意按票收取的最低費用;小批量的每 CBM 海運費低,不代表總到貨成本低。
用同一批貨比較 FOB 與 CIF:看完整成本
以下為教學假設,所有金額均為美元,不是即時運價。假設兩個方案的商品、數量、包裝、運輸時效與保險保障相同,FOB 價格已含賣方應負擔的起運端費用。
比較表格 · 小螢幕可左右滑動
| 成本項目 | 方案 A:FOB | 方案 B:CIF |
|---|---|---|
| 供應商報價 | 10,000 | 10,900 |
| 買方另付海運費 | 700 | 已含,不重複加計 |
| 買方另付保險費 | 50 | 已含,不重複加計 |
| 未含的目的港與文件費 | 250 | 400 |
| 報關服務與倉庫配送 | 300 | 300 |
| 合計,未含進口稅捐 | 11,300 | 11,600 |
這個案例中,FOB 方案少 300 美元。原因不是 FOB 天生比較便宜,而是兩份方案的運輸與目的港成本不同。若 CIF 賣方取得更好的運價,或已包含更多目的港服務,結果也可能反過來。
比較時還要補上三項檢查。第一,交貨範圍是否一致,例如一份到港、一份到門。第二,幣別及匯率日期是否相同。第三,保險自負額、承保區段、除外責任是否相近。只把「商品加運費」相加,仍可能比較到不同產品。
進口稅捐應另按目的地的分類、原產地、估價與適用措施計算。上述商業成本表不是海關完稅價格計算表,不應直接把兩者畫上等號。
CIF 有保險,就代表貨損都會賠嗎?
不代表。ICC 說明,CIF 的預設投保義務是最低保障層級,買賣雙方可以另行約定提高保障。拿到保險證明後,應確認被保險利益、保險金額、承保期間、除外責任,以及發生損失時向誰提出申請。 ICC:Incoterms® 2020 選用檢查表
例如易碎品、受潮敏感零件或高價設備,需要的是適合貨物風險的保單和包裝安排,而不只是報價單上有「insurance」一行。若外箱到貨已有破損,收貨端應保存照片、簽收紀錄與損失證明,並立即依契約通知相關單位。
貨櫃與拼櫃交易,為什麼常需要討論 FCA?
貨櫃貨往往先送進貨櫃場或集貨倉,過一段時間才裝船。若合約以裝船作為交貨點,實際交接與契約風險移轉之間就可能有落差。ICC 的選用指引因此建議:貨櫃、多式聯運,或交到內陸/港區場站的情境,應評估 FCA 是否更貼近實際交付方式。
FCA 不是把 FOB 換三個字母就完成。雙方仍要寫清楚交貨地點、裝卸責任、出口清關,以及需要何種運送文件。若銀行要求已裝船提單,也應在簽約前把單據安排協調好。 ICC:Incoterms® 2020 的 FCA 修訂
買方與賣方各自怎麼選?
買方若有穩定出貨量、多家亞洲供應商,且希望合併訂艙或掌握運送進度,可以比較由自己安排主運輸的方案。重點是能否管理起運端接貨、文件與目的端交付,而不只是拿到較低運價。
賣方若熟悉航線與訂艙作業,可以提供包含運輸的報價,但應把有效期、附加費調整方式、目的港費用範圍與保險條件說清楚。對台灣或中國供應商而言,報價越容易讓海外買方核對,越能減少成交後的爭議。
第一次進口的買方,建議同時取得兩份「到同一倉庫、同一交期範圍」的成本表,再選擇管理方式。不要只因 CIF 看起來省事,就省略目的地代理與收費確認。
下單前,請供應商補齊這六項資訊
- 完整條件:術語、指定地點及 Incoterms® 2020。
- 貨物資料:品名、材質、數量、包裝後件重尺。
- 服務範圍:起運端、主運輸、目的港與配送各含什麼。
- 時程:貨好日、預計班次、是否轉運與報價有效期。
- 保險:承保範圍、金額、自負額及索賠聯絡方式。
- 例外費用:查驗、倉租、滯箱、等候及重新派送的計費方式。
常見問題
需要比較兩份不同條件的報價?
準備供應商報價、起運地、目的地、貨好日與包裝後件重尺,先把同一票貨的費用範圍對齊,再討論適合的運輸安排。 向民生國際物流提出詢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