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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陸貨進口台灣怎麼標示?拆解文件寫中國大陸產製、7類貨品強制標產地、商品標示法中文標示,以及標錯被退運、最高罰300萬的風險。
撰文: Paul Liang|民生國際物流 · 查核於 · 閱讀約 11 分鐘
- 7 類貨品本體強制標示產地
- NT$ 300 萬貿易法罰鍰上限
- NT$ 60 萬非國產品標 MIT,每張報單加重處罰
先講結論
大陸貨的「標示」其實是三件事,檢查的時間點和機關都不一樣
很多進口商以為「貨上面印 Made in China 就好了」—— 不完整。也有人以為「所有大陸貨本體都一定要印『中國大陸製造』」—— 也不對。
我直接跟你說:大陸貨進口台灣的標示,要分三層看:
- 文件層(通關時):進口文件上要列明「 中國大陸產製」或同義外文,依據是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》第 11 條。
- 貨品本體的產地(通關時):只有貿易署 指定的 7 類貨品強制要標產地;其他貨品不強制,但 只要有標,就不能標錯。
- 中文標示(上市前):依《商品標示法》,商品「流通進入市場時」要有中文標示,由地方政府管,不是海關。
關鍵三件事先搞懂:
- 不能讓人誤以為是台灣製:只印台灣公司名稱地址、沒加註「進口商」,就可能被認定產地標示不實。
- 標錯的代價是退運加罰款:貿易法最高罰 NT$ 300 萬,還可以停止你的輸出入資格。
- 在台灣只做包裝、貼標,不能改標 MIT:只能標「Packaged in Taiwan」。2025 年起政府大力查洗產地,被抓的案件越來越多。
大陸貨能不能進口、MW0 和 MP1 怎麼查,請先看〈 大陸貨能進口台灣嗎?准許輸入清單與MP1、MW0查法〉。這篇只講 准許進口之後,怎麼標才不出事。
三層標示總表:誰管、什麼時候查、標錯怎樣
-
① 工廠出貨前
把產地和「進口商」資訊印在貨品、包裝與外箱
誰負責:你自己,成本最低的時間點
-
② 報關
發票、裝箱單、報單寫「中國大陸產製」或 Made in China
誰檢查:海關
-
③ 查驗(C3)
本體產地:7 類貨品強制標示,其他有標就要標對
標錯:改正後放行,否則退運
-
④ 上市販售
《商品標示法》中文標示:品名、進口商、原產地等
缺漏:縣市政府限期改正,未改正罰 NT$ 2 萬~20 萬
| 層次 | 要標什麼 | 法源 | 誰檢查 | 什麼時候查 | 標錯的後果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文件 | 「中國大陸產製」或同義外文(如 Made in China) | 貿易許可辦法第 11 條 | 海關 | 報關時 | 補正或不予放行 |
| 本體產地 | 真實產地;7 類貨品強制 | 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 11 條 | 海關、貿易署 | 查驗時(C3 最容易查到) | 改正後放行,否則退運;移送貿易署處分 |
| 中文標示 | 品名、進口商、原產地、成分、數量、日期等 | 商品標示法第 5、6 條 | 直轄市、縣市政府 | 上市販售時 | 限期改正,未改正罰 NT$ 2 萬~20 萬 |
| 特定商品 | 食品、化粧品、應施檢驗商品的專屬標示 | 食安法、化粧品法、商品檢驗法 | 食藥署、標準局 | 邊境查驗+上市後 | 退運、銷毀或罰鍰 |
第一層:進口文件怎麼寫
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》第 11 條規定三件事:
| 規定 | 白話 |
|---|---|
| 准許輸入的大陸物品,進口文件要列明「中國大陸產製」或同義外文 | 發票、裝箱單、報單的產地不能空白,也不能寫成其他國家 |
| 物品或包裝有明顯對臺統戰標誌、影像或語音,進口人要在通關放行後負責塗銷 | 貨可以進來,但你要自己處理掉 |
| 與主管機關網站公開的統戰標誌相同或近似的物品 | 不得輸入 |
資料來源: 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》
第二層:哪些貨品本體一定要標產地
依《貨品輸入管理辦法》第 11 條,貿易署可以公告指定「應標示原產地」的貨品。貿易署 FAQ(2024/8/20)列出的強制項目:
| 強制標示產地的貨品 | 標示方式 |
|---|---|
| 鞋靴 | 永久性壓印、印刷或車縫在鞋身 |
| 襪子 | 依規定標示 |
| 毛巾 | 依規定標示 |
| 紡織品 | 依規定標示 |
| 寢具 | 依規定標示 |
| 非醫用口罩 | 標在最小包裝 |
| 瓷磚 | 燒製在磚體上 |
資料來源: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FAQ 2024/8/20
其他貨品呢? 不強制標產地。但 只要有標,就不能標錯,也不能讓人誤以為是台灣製。
基隆關點名的兩種常見違規
基隆關 2024/5/14 的新聞稿列出最常見的錯誤:
- 重複使用其他產地的紙箱:工廠拿舊紙箱裝貨,箱子上印的是別國產地
- 只印台灣公司名稱地址:沒有加註「進口商」「代理商」或「經銷商」,讓買家誤以為是台灣製。基隆關舉的例子是越南製地毯
違規貨品要 改善後才能進口,同時移送貿易署處分。
產地標示不實怎麼處理
依《進口貨品產地標示不實案件處理原則》(2023/10/12 修正):
| 處理方式 | 說明 |
|---|---|
| 申請改正 | 向海關申請,去除不實標示後放行 |
| 不改正 | 退運 |
| 例外:不算不實 | 國內公司名稱旁邊同一面清楚標出正確產地;嘜頭只寫目的地 |
資料來源: 《進口貨品產地標示不實案件處理原則》
第三層:《商品標示法》中文標示要寫什麼
《商品標示法》(2022/5/18 全文修正,2023 年施行)第 5 條規定,進口商要在商品「 流通進入市場時」完成標示。這是上市前的義務,不是通關要件。
必標事項(第 6 條)
| 必標項目 | 說明 |
|---|---|
| 品名 | 商品名稱 |
| 國內廠商資料 | 進口商名稱、地址、服務電話 |
| 原產地 | 例如「中國大陸」 |
| 主要成分或材質 | 依商品性質 |
| 淨重、容量或數量 | 使用法定度量衡單位 |
| 製造日期 | 西元年月;有時效性的另加有效日期 |
| 國外製造商 | 進口商品另外要標國外製造商的外文名稱 |
資料來源: 《商品標示法》
第 11 條規定標示 以中文為主,部分事項可以用國際通用文字或符號。
罰則(由地方政府執行,原則上先限期改正)
| 條文 | 違規情形 | 罰鍰 |
|---|---|---|
| 第 17 條 | 標示缺漏 | NT$ 2 萬~20 萬,可按次處罰 |
| 第 16 條 | 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 | NT$ 3 萬~30 萬 |
| 第 18 條 | 販賣業者陳列、販賣未依法標示的商品 | NT$ 2 萬~20 萬 |
資料來源: 《商品標示法》
情節重大或對健康有立即危害的,可以直接處罰。第 15 條也允許地方政府要求網路平台提供刊登者、販賣者的資料, 網拍賣家一樣逃不掉。
特定商品的標示:食品、化粧品、電器、紡織品
| 商品 | 法源 | 標示重點 | 罰則 |
|---|---|---|---|
| 食品 | 食安法第 22 條;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(2026/1/1 新版施行) | 中文及通用符號標示;邊境查驗會查標示 | 標示不符要改正,否則退運或銷毀 |
| 化粧品 |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 7 條 | 外包裝標中文,進口品要標原產地與輸入廠商;只有全成分可用英文 | NT$ 1 萬~100 萬(第 23 條) |
| 電器、玩具等應施檢驗商品 | 商品檢驗法 | 品名、報驗義務人名稱地址,本體要有商品檢驗標識 | 未改正、不實標示另有罰鍰 |
| 紡織品 | 織品標示基準 | 纖維成分 5% 以上要標名稱和百分比(誤差 ±3%)、原產地、洗燙符號、尺寸 | 依商品標示法處罰 |
資料來源: 食藥署《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》、 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
食品:2026 新版輸入查驗辦法
食藥署的《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》2026/1/1 起施行新版,跟標示有關的重點:
- 邊境查核項目包含 標示
- 標示不符可以向查驗機關申請 限期改正;經同意的,可以先輸入再改正標示
- 不申請或不被同意的,退運或銷毀
- 具結先行放行的保證金是完稅價格的 2 倍或 4 倍,完成查驗的期限從 90 天縮短為 60 天
電器與電商:標準局的監管
標準局 2026/10/9 公開表示,採「邊境管制加後市場監督」雙軌,每年處理近 2 萬件違規網頁;約 20 項高風險商品在電商刊登時, 必須填寫檢驗標識號碼,並已和約 10 個電商平台串接。
檢驗與許可怎麼申請,可以看〈 2026台灣進口許可指南|BSMI、TFDA、NCC與檢疫查詢〉。
產地標示不實的罰則:貿易法 300 萬
《貿易法》第 17 條禁止「未依規定標示來源識別、產地或標示不實」。第 28 條的罰則:警告、罰 NT$ 6 萬~300 萬,或停止輸出入 1 個月到 1 年;情節重大的廢止出進口廠商登記。
貿易署的處分原則,以 一年內違規次數計, 每張報單算 1 次:
| 違規類型 | 第 1 次 | 第 2 次 | 第 3 次 |
|---|---|---|---|
| 未標產地 | 警告 | NT$ 6 萬 | NT$ 9 萬 |
| 外國貨標錯成其他外國 | 警告 | NT$ 6 萬 | NT$ 9 萬 |
| 外國貨假標台灣製 | NT$ 9 萬 | NT$ 18 萬 | NT$ 36 萬 |
| 自行車、工具機假標台灣製 | NT$ 45 萬 | NT$ 90 萬 | NT$ 300 萬 |
| 其他引人誤認(如 TAIWAN TAIPEI) | NT$ 6 萬 | NT$ 12 萬 | NT$ 24 萬 |
實算:一櫃毛巾只印台灣公司名稱
情境:你從大陸進口一個 40 呎櫃的毛巾(屬強制標示產地的貨品),工廠在包裝上只印了你公司的名稱和地址,沒標產地,也沒加註「進口商」。海關查驗時發現。
| 項目 | 金額(假設) |
|---|---|
| 貿易署處分(一年內第 1 次,未標產地) | 警告 |
| 在貨櫃場監管下重新貼標:20,000 條 × NT$ 1.5 人工 | NT$ 30,000 |
| 改標期間的倉租與滯櫃費(假設 7 天) | 依貨櫃場與船公司費率 |
| 如果被認定「引人誤認為台灣製」 | 第 1 次 NT$ 6 萬 |
對照:如果在工廠出貨前就把「Made in China」和「進口商:○○公司」印好,成本幾乎是 0。
洗產地查緝:2025~2026 的執法數字
美國對台灣、大陸課不同關稅之後,「大陸貨在台灣換包裝標 MIT 再出口」成了查緝重點:
| 時間 | 措施或數字 |
|---|---|
| 2025/4/1 起 | 關務署成立專案查核小組 |
| 截至 2026/5/17 | 查核輸美出口 36,273 筆、移送 354 案,已罰 200 案,合計 NT$ 4,643 萬 |
| 2026/1 | 高雄關案例:未經實質轉型就標台灣製出口,貿易署罰 NT$ 60 萬 |
| 2026/7/21 | 修正發布檢舉獎勵辦法:獎金為實收罰鍰 20%,每人每年上限 NT$ 180 萬 |
| 2026/9/7 | 經濟部公布已處分 428 案中的 257 案;非國產品標 MIT,每張報單加重處罰 NT$ 60 萬 |
資料來源: 中時新聞網旺得富 2026/5/26、 工商時報:高雄關案例、 優分析 2026/9/7
什麼才算「台灣製」? 依《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》,要在台灣完成 實質轉型:HS 前 6 碼改變,或完成重要製程,或附加價值超過 35%。 只做包裝、貼標,不算,只能標「Packaged in Taiwan」。更完整的判斷可以看〈 中國半成品轉口台灣能不能打 MIT?〉。
進口商 5 步標示 SOP
-
下單前,把標示規格寫進採購單
- 產地:Made in China 或「中國大陸製造」
- 進口商資訊:「進口商:○○股份有限公司」,不要只寫公司名
- 強制標示產地的貨品,指定標示方式(車縫、壓印、印在最小包裝)
-
出貨前,要求工廠拍照驗標
- 本體、內包裝、外箱各拍一張
- 確認紙箱沒有重複使用其他產地的舊箱
-
報關文件寫清楚產地
- 發票、裝箱單的產地寫「China」或「中國大陸產製」
- 報單產地據實申報,不要為了稅率或管制寫成第三國
-
通關被查到問題,先申請改正
- 向海關申請在監管下改正標示,改好就能放行
- 不改正就是退運,退運流程可以看〈 出口退運復運完整 SOP〉
-
上市前完成中文標示
- 依商品標示法貼好中文標籤:品名、進口商、原產地、成分、數量、日期
- 食品、化粧品、應施檢驗商品,依各自法規的要求處理
常見問題 FAQ
大陸貨進口,本體一定要標「中國大陸製造」嗎?
不一定。法規要求的是 進口文件上要列明「中國大陸產製」或同義外文。貨品本體只有鞋靴、襪子、毛巾、紡織品、寢具、非醫用口罩、瓷磚這 7 類強制標產地;其他貨品不強制,但有標就要標對。
Made in China 可以嗎?
可以。在文件上,Made in China 就是「中國大陸產製」的同義外文;標在本體上,它也是真實產地。
哪些貨品進口一定要標產地?
依貿易署公告,目前是鞋靴、襪子、毛巾、紡織品、寢具、非醫用口罩、瓷磚。標示方式各有規定,例如鞋要永久性壓印或車縫在鞋身,瓷磚要燒製在磚體上。
進口商品的中文標示要寫什麼?
依商品標示法第 6 條:品名、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、原產地、主要成分或材質、淨重容量或數量、製造日期;有時效性的另加有效日期,進口品還要標國外製造商的外文名稱。
中文標籤可以到台灣再貼嗎?
一般商品可以,商品標示法要求的是「流通進入市場時」完成。但食品在邊境查驗時就會查標示,化粧品、應施檢驗商品也各有規定,不要一律用「到台灣再貼」處理。
產地標示錯誤會被退運嗎?
會。海關發現標示不實,你可以申請在監管下改正,改好就放行;不改正就退運,同時移送貿易署處分。
包裝上只印台灣公司名稱,會被罰嗎?
可能會。基隆關點名過這種情況:只印台灣公司名稱地址、沒加註「進口商」,容易讓人誤以為是台灣製。 加上「進口商」三個字,或在同一面清楚標出產地,就能避免。
大陸貨在台灣重新包裝,可以標 MIT 嗎?
不行。只做包裝、貼標不算實質轉型,只能標「Packaged in Taiwan」。2026 年起非國產品標 MIT,每張報單加重處罰 NT$ 60 萬。
產地標示不實罰多少?
依貿易法第 28 條,罰 NT$ 6 萬~300 萬,或停止輸出入 1 個月到 1 年。貿易署依一年內違規次數和類型處分,每張報單算 1 次。報單上虛報產地另依海關緝私條例,最高沒入貨物加罰貨價 3 倍。
第一次進口大陸貨,標示要先注意什麼?
把標示規格寫進採購單,出貨前要工廠拍照確認。 產地、進口商資訊在工廠端印好,比到台灣再改標便宜太多。
關於本文
Paul Liang
民生國際物流(Mingsung International Logistics)
- 最後查核
- 實務經驗
- 本指南由民生國際物流(Mingsung International Logistics)編輯部整理。民生經營上海、寧波至基隆、台中、高雄的兩岸航線,協助台灣客戶從大陸進口整櫃與拼櫃貨物,本文的標示 SOP 與實算情境依兩岸進口作業實務整理。
- 涵蓋範圍
- 內容涵蓋大陸物品進口文件要求、貨品產地標示、商品標示法中文標示、食品化粧品與應施檢驗商品的專屬規定,以及產地標示不實的處分原則。
- 資料依據
- 條文援引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》第 11 條、《貨品輸入管理辦法》第 11 條、《貿易法》第 17、28 條、《商品標示法》第 5、6、11、16~18 條、《進口貨品產地標示不實案件處理原則》、《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》;執法數字引自關務署、經濟部與基隆關公開資料。
- 使用提醒
- 處分金額與指定標示貨品依主管機關公告調整,請以貿易署、關務署與地方政府最新公告為準。食品、化粧品、應施檢驗商品的標示細節,建議依品項向食藥署、標準局確認,或諮詢報關行。
更新紀錄
- 首次發布。法規與執法數字查核至 2026/10/21。
同系列指南
參考來源
- 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》第 7、8、11 條,全國法規資料庫
- 《貨品輸入管理辦法》第 11 條(2023/12/26 全文修正)
-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,進口貨品應標示原產地 FAQ,2024/8/20
-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,《進口貨品產地標示不實案件處理原則》,2023/10/12 修正
- 《貿易法》第 17、28 條及貿易署產地標示違規處分原則
- 《商品標示法》(2022/5/18 全文修正)
-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,《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辦法》(2026/1/1 施行)
- 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第 4、7、23 條
- 財政部基隆關,進口貨品產地標示常見違規新聞稿,2024/5/14
- 中時新聞網旺得富,關務署洗產地專案查核數據,2026/5/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