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實務指南
- 提單實務
- 海運進出口
正本提單遺失怎麼辦?拆解補發新正本、LOI加銀行擔保無單放貨兩條路,200%貨值擔保怎麼算、L/C寄丟誰負責,附處理SOP。
撰文: Paul Liang|民生國際物流 · 查核於 · 閱讀約 10 分鐘
- 200%最常見的擔保金額(CIF 貨值)
- 2 條路補發新正本,或無單放貨
- 30 個月~6 年公開資料中的擔保期限
先講結論
提單丟了,貨還是領得到,但你要拿「200% 貨值的擔保」去換
很多人以為正本提單丟了,打電話請船公司「再印一份」就好—— 錯。
我直接跟你說:正本提單是 物權憑證,誰拿著它,誰就能提貨。船公司如果在沒收回正本的情況下放貨或補發,萬一舊的那份被別人拿去提貨,船公司要賠。所以不管你走哪一條路,船公司都會要你簽 LOI(Letter of Indemnity,講白話就是 賠償保證書),而且多半要銀行連署擔保,金額常見是 貨物 CIF 價值的 200%。
關鍵三件事先搞懂:
- 只有兩條路:補發一套新正本,或憑 LOI 無單放貨。兩條都要 LOI 加擔保,差別在後面的流程。
- 擔保不是手續費,是押住你的額度:USD 10 萬的貨,銀行要開 USD 20 萬的保證,期限可能好幾年。
- L/C 單據寄丟,要看丟在哪一段:寄到你的往來銀行之前丟的,風險是你的;銀行已經審單相符、轉寄途中丟的,開狀行仍要付款。
先判斷:提單在哪一段丟的
處理方式取決於「誰丟的」「丟在哪」「丟幾份」。先對照這張表:
| 情境 | 誰要處理 | 優先動作 |
|---|---|---|
| 出口商拿到正本,還沒寄出就找不到 | 出口商(託運人) | 向船公司申請補發新正本 |
| 出口商快遞給買方,途中遺失 | 出口商+買方 | 先查快遞追蹤;確認遺失後,由買方或託運人跟船公司談 LOI |
| 出口商寄給銀行(L/C 押匯),途中遺失 | 出口商 | 跟銀行確認是否收到;未收到則風險在你,要重做單據或補發 |
| 往來銀行已審單相符,寄開狀行途中遺失 | 銀行 | 依 UCP 600 第 35 條,開狀行仍須付款 |
| 買方收到後自己弄丟 | 買方(收貨人) | 跟目的港船公司代理談 LOI 無單放貨 |
| 三份正本只丟一份 | 持有人 | 請船公司確認能否憑剩下的正本提貨 |
兩條路怎麼選:補發新正本 vs 無單放貨
先問自己兩件事:貨到港了嗎?後面還要拿提單押匯嗎?
路線 A
補發一套新正本
- 貨還在海上,或後面要押匯、轉讓
- LOI+銀行擔保 → 船公司審核 → 簽發新正本,舊的作廢
- 速度較慢,但單據功能完整保留
路線 B
憑 LOI 無單放貨
- 貨已到港,每天在跑滯櫃、滯港費
- LOI+銀行擔保 → 換提貨單(D/O)→ 報關提貨
- 速度較快,但之後不能再押匯
兩條路都要 LOI,擔保常見是 CIF 貨值的 200%。
| 比較項目 | 補發一套新正本 | 憑 LOI 無單放貨 |
|---|---|---|
| 適合情境 | 貨還沒到港、還有時間,或後面要押匯、轉讓 | 貨已到港,急著提貨 |
| 要不要 LOI | 要 | 要 |
| 要不要銀行擔保 | 多半要 | 多半要 |
| 舊提單怎麼處理 | 宣告作廢,部分船公司要求登報 | 持有人日後找到要交回船公司 |
| 後續還能不能押匯 | 可以,拿新正本押 | 不行,沒有正本可押 |
| 速度 | 較慢,要等船公司內部審核 | 較快,LOI 和擔保備齊就能換 D/O |
補發新正本適合誰:你還要拿提單去 L/C 押匯,或貨在海上還有 1~2 週才到港。 無單放貨適合誰:貨已經在碼頭,每天在跑滯櫃、滯港費,你只想盡快把貨領出來。
這時候你可能會問: 那可以直接改電放嗎? 不行。已經簽發正本的提單,要先把全套正本交回才能電放。正本丟了交不回來,就只能走上面兩條路之一。電放和正本的差別,可以看〈 B/L 提單 6 大種類:正本、電放、Waybill 怎麼選〉。
船公司要多少擔保:公開資料抽樣
台灣的船公司大多沒有公開遺失提單的規定,下面是有公開文件的幾家,給你當參考範圍:
| 船公司(地區) | 擔保金額 | 期限 | 其他要求 |
|---|---|---|---|
| Hapag-Lloyd(台灣,補發副本用 LOI) | 銀行責任上限 200% CIF 發票值 | B/L 簽發後 30 個月,可每次延長 2 年 | 適用德國法 |
| ONE(印度) | 200% 貨值 | 6 年 | 要附警方報案紀錄 |
| Maersk(印尼) | 銀行保函 300%,或改投保 200% 保額的保險 | 保單 15 或 30 個月 | 保費 USD 500 起或保額 1.5%~3%,不退還 |
| Swire Shipping | 200% CIF | 未載明 | LOI 原則上要銀行連署,1~3 個工作天 |
資料來源: Hapag-Lloyd 台灣 LOI、 ONE 印度、 Maersk 印尼、 Swire Shipping
LOI 到底是什麼:P&I 標準格式
LOI 是你寫給船公司的保證書:「你先放貨給我,如果之後有人拿正本來索賠,所有損失由我負責。」
國際上最常用的是 國際 P&I 保險集團(International Group of P&I Clubs)的標準格式:
| 格式 | 用途 | 是否含銀行連署 |
|---|---|---|
| A | 無單放貨 | 否 |
| B | 改港放貨 | 否 |
| C | 無單放貨+改港 | 否 |
| AA/BB/CC | 同上三種情境 | 是,加銀行連署 |
資料來源: West P&I:Letters of Indemnity
LOI 的核心條款通常包括:持有人取得正本後要交回船公司、要提供保證避免船舶被扣押、簽署人負連帶責任、適用英國法。
實算:USD 10 萬的貨,提單丟了要花多少
條件:
- 貨物 CIF 價值:USD 100,000
- 船公司要求:200% CIF 銀行擔保,期限 30 個月
- 貨已到港,等待期間超出免費期
計算:
- 銀行保證金額 = 100,000 × 200% = USD 200,000(約 NT$ 640 萬)
- 銀行費用:依你和銀行的授信額度議定。以 ANZ 台灣公開費率為例,銀行保證函開立最低 TWD 1,200,實際依個案
- 如果改用保險取代(以 Maersk 印尼為例):保額 200,000 × 1.5% = 至少 USD 3,000,不退還
- 等待期間的滯櫃、滯港費:依船公司與貨櫃場費率計算,算法可以看〈 台灣進口滯箱費滯港費怎麼算?〉
處理 SOP:發現提單遺失後 6 步
-
確認真的遺失
- 查快遞追蹤號碼,問快遞公司是否在轉運站或海關
- 問銀行、買方是否已收到
- 確認遺失份數:一份、兩份,還是全套
-
立刻通知船公司或貨代
- 書面通知提單號碼、遺失份數、遺失經過
- 要求船公司 凍結該提單,避免有人持舊正本提貨
- 問清楚船公司的擔保金額、期限、LOI 格式
-
準備聲明與報案文件
- 部分船公司要求 登報聲明作廢(常見連登 3 天),屬商業慣例而非台灣法定要件,依船公司要求辦理
- 部分地區要求附警方報案紀錄
-
簽 LOI,並找銀行開擔保
- 用船公司指定的 LOI 格式,通常由收貨人或託運人簽署
- 跟往來銀行申請保證函,提供提單影本、發票、LOI 草稿
- 額度不足時,問船公司能否改用保險取代
-
補發或換 D/O 放貨
- 走補發:船公司審核後簽發新的一套正本,舊提單作廢
- 走無單放貨:憑 LOI 和擔保換提貨單(D/O),安排報關提貨
- 換 D/O 前記得核對到貨通知書,流程可以看〈 船公司寄來的到貨通知書到底要看什麼〉
-
舊正本找到後交回,解除擔保
- 舊提單如果找回, 立刻交回船公司,申請解除 LOI 和銀行保證
- 沒找回的話,擔保就一直押到期限屆滿
L/C 單據寄丟:UCP 600 第 35 條怎麼保護你
做 L/C 的出口商最怕的情境:押匯單據寄丟了,銀行還會不會付款?
| 遺失時點 | 誰承擔風險 | 依據 |
|---|---|---|
| 出口商寄往往來銀行(指定銀行)途中 | 出口商自己 | UCP 600 第 35 條第 1 段:銀行對寄送途中遺失不負責 |
| 指定銀行審單相符後,轉寄開狀行途中 | 開狀行仍須付款或償付 | UCP 600 第 35 條第 2 段 |
| 保兌行轉寄開狀行途中 | 開狀行仍須付款或償付 | 同上 |
資料來源: Trade Finance Global:ICC TAB No.4
國際商會 2022 年 9 月發布的技術指引(ICC TAB No.4)也提到,指定銀行可以提供影本,讓開狀行依影本審單。
走法院程序:公示催告可行嗎
台灣
理論上,可轉讓的證券遺失時,持有人可以依《民事訴訟法》第 539 條以下聲請 公示催告,再聲請 除權判決宣告證券無效:
| 項目 | 規定 |
|---|---|
| 聲請法院 | 證券付款地或履行地的地方法院 |
| 聲請費 | NT$ 1,000 |
| 公告 | 裁定送達後 20 日內聲請公告於法院網站或登報,未聲請視為撤回 |
| 除權判決 | 申報權利期間屆滿後 3 個月內聲請,逾期駁回 |
資料來源: 司法院 公示催告程序說明
但實務上,公開裁判裡幾乎找不到以載貨證券聲請公示催告的案例,整個程序走完往往超過半年。 貨在碼頭等不了這麼久,所以大多數案子都是走 LOI 加銀行擔保。 要走法院程序,建議先諮詢海商律師。
中國大陸(收貨人在大陸時)
- 依《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》第 100 條,提單持有人可以向 貨物所在地海事法院聲請公示催告
- 公示催告期間由法院決定,一般不少於 60 日
- 大陸新《海商法》2026/5/1 施行,新增「電子運輸記錄」專節,符合要求的電子運輸記錄與紙本具同等效力
預防:怎麼避免提單寄丟
| 方法 | 做法 | 適合誰 |
|---|---|---|
| 改用電放 | 出口地交回正本,目的港憑電放通知放貨 | 已收款、信任買方的交易 |
| 改用 Sea Waybill | 不簽發物權憑證,收貨人憑身分提貨 | 關係企業、長期客戶 |
| 正本分批寄送 | 三份正本分兩次寄,或一份留在出口地 | 必須用正本的 L/C 交易 |
| 電子提單 eBL | 透過認證平台簽發、轉讓 | 有往來大型船公司的貨主 |
資料來源: PortCalls:DCSA 2030 電子提單承諾
電子提單的進度可以留意:2023 年 2 月,9 家船公司透過 DCSA(數位貨櫃航運協會)承諾 2030 年全面採用電子提單,包含 長榮、陽明,以及 MSC、Maersk、CMA CGM、Hapag-Lloyd、ONE、HMM、ZIM。英國 2023 年《電子貿易文件法》已承認電子提單;台灣《海商法》目前仍以紙本為前提,尚未看到為電子載貨證券修法的紀錄。
常見問題 FAQ
正本提單遺失怎麼辦?
先查快遞和收件方,確認真的遺失;再立刻書面通知船公司凍結提單,問清楚擔保要求。接著二選一:補發新正本,或憑 LOI 加銀行擔保無單放貨。
提單寄丟了,貨還領得到嗎?
領得到,但要提供擔保。船公司通常要求 LOI 加銀行連署,金額常見是 200% CIF 貨值。
提單遺失要登報嗎?
看船公司。部分船公司要求在報紙刊登作廢聲明,常見連登 3 天。這是商業慣例,不是台灣法律規定的要件, 依船公司要求辦理。
LOI 是什麼?
LOI 是賠償保證書,你承諾船公司先放貨給你,日後如果有人拿正本來索賠,損失由你負責。最常用的是國際 P&I 集團的標準格式,加銀行連署的版本是 AA、BB、CC。
船公司要 200% 擔保,怎麼算?
用 CIF 價值乘以 2。USD 10 萬的貨,就要開 USD 20 萬的銀行保證,期限依船公司要求,從 30 個月到 6 年都有。額度不夠的話,問船公司能否改用保險取代。
提單遺失可以改電放嗎?
不行。電放的前提是交回全套正本。正本丟了交不回來,就只能走補發或無單放貨。
L/C 單據寄丟,銀行還會付款嗎?
看丟在哪一段。你的往來銀行審單相符、轉寄開狀行途中遺失,開狀行仍要付款;你寄給往來銀行途中遺失,風險在你。依據是 UCP 600 第 35 條。
三份正本只丟一份,怎麼辦?
一般來說,船公司憑一份正本放貨後,其他正本就失效,所以交回剩下的正本可能就能提貨。但各家做法不同, 一定要先問船公司,同時請它凍結遺失的那份。
提單遺失走公示催告要多久?
在台灣,從聲請、公告、申報權利期間到除權判決,通常超過半年,而且實務上很少用在提單。貨在碼頭等不了,大多走 LOI 加銀行擔保。大陸則可以向貨物所在地海事法院聲請,公示催告期間一般不少於 60 日。
怎麼避免提單寄丟?
能電放就電放,長期客戶用 Sea Waybill。一定要寄正本時,分批寄、用有追蹤的快遞,押匯單據直接送到銀行。
關於本文
Paul Liang
民生國際物流(Mingsung International Logistics)
- 最後查核
- 實務經驗
- 本指南由民生國際物流(Mingsung International Logistics)編輯部整理。民生經營兩岸與日本航線的海運進出口業務,處理過提單寄送、電放、換 D/O 等作業,本文的情境判斷表與 6 步 SOP 依實務流程整理。
- 涵蓋範圍
- 內容涵蓋提單物權性質、LOI 與銀行擔保、信用狀單據風險,以及兩岸法院公示催告程序。
- 資料依據
- 條文援引《海商法》第 60 條、《民事訴訟法》第 539、545 條、大陸《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》第 100 條、UCP 600 第 35 條;LOI 格式參照國際 P&I 保險集團標準格式;擔保範例引自 Hapag-Lloyd、ONE、Maersk、Swire Shipping 公開文件。
- 使用提醒
- 各船公司擔保金額、期限與補發費用依個案而定,本文所列為公開文件抽樣;銀行費用依授信條件議定。走法院程序或金額重大的案件,建議先諮詢海商律師與往來銀行。
更新紀錄
- 首次發布。船公司擔保範例取自各公司公開文件。
同系列指南
參考來源
- 《海商法》第 60 條(載貨證券準用民法提單規定),全國法規資料庫
- 《民事訴訟法》第 539、545 條(公示催告與除權判決),全國法規資料庫
- 司法院,公示催告程序說明
-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法》第 100 條
- ICC,UCP 600 第 35 條及 Technical Advisory Briefing No.4(2022 年 9 月)
- International Group of P&I Clubs,Standard Letters of Indemnity(2023 年版)
- Hapag-Lloyd 台灣,Letter of Indemnity for Issuance of Duplicate B/L
- Maersk 印尼,Customer Information Sheet: Lost B/L;ONE 印度,Requirement for Lost BL
- DCSA,9 家船公司 2030 年 100% 採用電子提單承諾,2023 年 2 月
- 民生國際物流,〈B/L 提單 6 大種類:正本、電放、Waybill 怎麼選〉(2026)